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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發布“龍井茶比較試驗結果”。結果顯示,在45個試驗樣品中,1個樣品農藥殘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4個樣品假冒西湖龍井茶;3個樣品假冒龍井茶;13個樣品感官品質實測低于明示質量等級。其中,老舍茶館前門店銷售的一級龍井茶感官品質低于一級。據悉,市消協在北京的超市、茶莊、茶城、茶專柜及天貓商城、我買網、買茶網和蘇寧易購等渠道隨機購買45個樣品,其中21個樣品標稱西湖龍井茶,24個樣品標稱龍井茶。購買價格折合每500克從126.7元到5366.7元不等。
經測試,45個樣品中有13個樣品感官品質實測低于明示質量等級。除了茶葉感官品質與明示等級不符以外,部分茶葉還涉嫌假冒西湖龍井茶并在商超銷售。
另外,在永輝超市舊宮店銷售的一款標稱杭州明杭茶葉有限公司生產的慶芳名茶商標的四級龍井茶樣品中檢測到了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殘留,且殘留量為0.38mg/kg,國家標準限值為≤0.1mg/kg。
市消協指出,感官品質是直接反映茶葉品質的一個重要且關鍵的指標,直接影響茶葉的價格,相鄰等級的龍井茶每500克售價能相差數百到上千元。
小貼士
建議,普通消費者不具備專業的鑒別能力,應根據自身需要購買龍井茶,不要盲目追求高等級、高價格的茶葉,以免受騙上當。消費者購買龍井茶應保留消費憑證,標明龍井茶的等級、價格等信息,以便出現質量問題時有效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